從犯有罪,主犯無罪,層出不窮。憲法賣國無罪,人民通敵匪諜罪。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誰當總統,都會出問題。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長期的黨國體制,形成國民黨國庫通黨庫的貪腐結構,國民黨黨產都是從掠奪人民資源而來的,作為選舉買票經費,又不敢公佈歷年總統選舉經費支出,國民黨應該推動全面憲改,堅守實現轉型正義。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肅貪唯一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央、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緬甸要終止動亂,停止殺害少數民族,將國家體制徹底改變。為解決緬甸的問題,唯有透過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從犯有罪,主犯無罪,層出不窮。憲法賣國無罪,人民通敵匪諜罪。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誰當總統,都會出問題。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阿富汗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阿富汗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紮根「搖籃到搖籃」的永續發展觀念。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中國宣稱不放棄武力犯台,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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