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專制獨裁,實現全球民主化,促進世界永久和平」,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為確保民主、法治、人權、和平,菲國須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半總統制,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要杜絕貪腐問題,惟有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貫徹民主法治、分權制衡,讓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並且,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專制是和平的天敵。北韓一再進行核實驗,背後有無核武大國支撐?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勢逼北韓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讓台灣的民主燈塔,照亮亞洲和平發展道路。
緬甸人權問題不斷惡化,原因就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為解決緬甸的人權問題,聯合國應協助緬甸大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同時實施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
有冷漠的人民,就有貪腐、掠奪的政府政客。強制投票制度改善俄羅斯民眾政治冷漠,尚須配套如下:任何選舉至少應於6個月前完成參選登記。期間,公民有提問權利,候選人有回答義務。國家提供電子化投票。以及,實選舉免費,禁止各種機關或個人影響選舉,並免費提供言論通路給候選人宣揚政見。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烏克蘭顏色革命,並沒有根除貪污的結構性因素。對此,唯有主權人出面制憲:1.打破政府的圍堵,還權於民;2.開放政府職位,讓世界菁英來突破;3.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4.分年直選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且選舉免費。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歐洲人權法院應解決根本問題,基於「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原則,促使俄羅斯承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實踐歐洲人權公約,協助俄羅斯人權標準提升到先進國家水準。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所有的政治,都是地方政治。消除地方貪污,須根除孕育貪污的結構因素,市長、主計長、財政長民選,一任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接任,但待遇不變。地方議員任期2年;議長任期一會期,當屆不得再任。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烏克蘭應修憲,讓一流國際人才與世界良法進入國內,凡民選首長(包括:縣市長、直轄市長、總統)皆不限國籍,落實天下為公、選賢與能,楚材晉用。讓外國菁英帶入最新政府經營模式。詳見 《永久和平法》
形成俄羅斯貪污的結構性因素,是缺乏分權制衡。解決之道乃是俄羅斯人民發動憲改,分年直選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民選首長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國會改年改選1/4。且,選舉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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