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中最糟糕的是重人治、輕法治,貪腐是中國五千年來根深蒂固的腐敗文化,醫治貪污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中國根本問題就是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司法正義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人民自行公投決定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有軍人勢力介入的公投憲法不算公投,泰國的軍事政變不斷,足見軍人不得干政,軍隊一定要超出黨派。泰國根本憲法有問題,公民投票與選舉要併行,公投學瑞士,民主選舉學美國加州。把一切的價值決斷於投票箱前。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誰當總統,都會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請蔡總統展現魄力創造讓人民全面憲改的環境。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全面憲改,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中國文化中最糟糕的是重人治、輕法治,貪腐是中國五千年來根深蒂固的腐敗文化,醫治貪污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引發共產黨民主化,中國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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