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應將台灣永久和平憲章定為台灣關係法的加強法。讓台灣示範永久和平憲章,以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詳見 《永久和平憲章》
國家體制調整為改良式半總統制,以及改良式委員制國會,可化解中國走回個人獨裁老路。中國應修憲明訂:最高元首超出黨派,所簽署之法案、發布之命令、出境,須經總理及有關部之部長副署之。以及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每年改選1/4。詳見 《永久和平法》。
「民主是建立在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上」,習近平打破現狀的原因,在為個人權力鋪路,此為中國民主化最大障礙。對此,需透過憲改明訂:民選首長任期五年,不得連任,六年內不得參選,三等姻親,五等血親六年內不得參選,以當選日開始計算。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憲法是國家輪廓、願景目標、價值信仰的總和,也是最重要的SOP。中國需修憲明訂:;軍人應熟讀熟悉國際人道法與戰爭法,超出地域及黨派,軍隊國家化,效忠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馬總統一中原則九二共識,薪資倒退16年,蔡總統不應重蹈覆轍。台灣一切問題都源自根本大法-憲法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是主權在民的主政權、是國家權力的唯一正當性來源,神聖不可侵犯。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阿富汗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阿富汗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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