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可能存在買賣移民的「奴隸市場」 每人以數萬日圓(200至500美元)販售

任何人都不應受奴隸般拘束,也無選擇當奴隸之自由。利比亞是聯合國會員國,應遵守《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國際法。解決之道就在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