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受理列瓦達中心控訴俄羅斯政府案,列瓦達研究中心被俄羅斯內政部定義為「外國勢力代理機構」,列入不受歡迎NGO名單。列瓦達中心認為俄羅斯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11條所包含的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權利精神,以及第14條的反歧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