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罷免與公投的解套

可藉公投獲得合理的解決…這就是民主憲政、政黨政治、定期選舉的優越性....
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當國家權力運作偏離權力基礎時,權力來源可以收回權力。台灣亟需主權人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並且,設立「公權會」,掌理人民行使選舉、罷免、自決權等公民權。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