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 英文 中文正體

第十二卷 輪迴 最後解脫

  •  1大仙們說,無罪者啊,你已經對我們宣示了有關四種姓的一切義務;以下請對我們如實說明行為的最後果報。
  •  2摩奴之裔,無上公正的跋梨求對大仙們答稱:「請聽對於一切有行為能力者所規定的果報的無上決定。」
  •  3思想、言論或身體的每一種行為都按它的善惡,得到善報或惡報;人們不同的上中下地位是由人們的行為產生的。
  •  4要知道在世界上,心意是引起這種與生物相聯繫的行為的主動者,行為有上中下三級,由思想、言論和身體,以三種方式來實現,其數有十種。
  •  5圖占人家的財產,計畫犯罪的行動,崇奉無神論與唯物論,是思想方面的三種壞行為。
  •  6濫罵、謊言、誹謗公眾、語無倫次,是言論方面的壞行為。
  •  7占有非贈與的物品,傷害法律不准傷害的生物,取悅於人家的婦女,被認為是身體方面的三種壞行為;和上述相反有十種同等的好行為。
  •  8具有理性的人,對於思想上的行為,賞罰在心靈上,言論上的行為,在語言器官上,身體的行為,在身體上。
  •  9人主要是因來自身體方面的罪行而在死後轉化到非動物的地步;特別是因言論上的錯誤而變成鳥獸的形相;因思想上的錯誤而轉生到最低賤的種姓中。
  •  10其智慧對言論、思想、身體實施無上權威者(Danda),比僅僅攜帶三權杖的行者,可以更名副其實地被稱為具有三權者(Tridandi)。
  •  11對於一切生物施展他本身具有的這三種權威,並抑制願望與憤怒的人,可以此法得到最後的解脫。
  •  12此身的動力——生元,被識者稱為劫陀羅擻那(Kshetragna),而完成任務的此身,被賢者稱為佛多多摩(Bhutatman,由元素構成者)。
  •  13另一個叫做撖跋(Djiva)或智元(Mahat)內在心神,是和一切生物一併產生的。此心神演變成為感覺和意識,通過它,在一切出生中,苦樂才被靈魂(劫陀羅撳那)所感受。
  •  14這智慧與靈魂二元與五元素結合,和寓在最高級與最低級生物中的最?我維持最緊密的聯繫。
  •  15從這個最高我的本體中,有如火星一樣,逸出不斷給與各級物類以活動的不計其數的生元。
  •  16作惡的人魂,死後取得微細的五元素,?明它形成註定受地獄苦痛的另一個肉體。
  •  17當披此形體的靈魂在陰間遭受閻摩加給它們的苦刑後,基本微粒即各自分離,還原到它們所從出的微細的元素中。
  •  18靈魂得到由於縱身情慾而來的果報後,其罪污已被除去,即重返具有無限能力的最高我與智慧二元。
  •  19這二元不倦地考查靈魂的善惡,它按它所行的善或作的惡而在今生和來生得到苦樂。
  •  20如果靈魂兒乎常行善而少作惡,它披著自五要素引出的身體,享受天界的快樂。
  •  21但如果屢作惡而少行善,則在死後脫離其自五要素引出,遭受閻摩加給它的苦刑。
  •  22靈魂在遭受地獄法官判處的苦刑後,罪污全部除去,重新取得該五要素的相應部分,即取得身體。
  •  23人們要借助自己的心神觀察到人魂的輪回以善、惡為轉移,因而常使自己的心神日進於善。
  •  24要知道真我(Atma)即智慧,具有喜、憂、暗三德;智慧即由於具有此三德之一而不息地和被創造的物質結合在一起。
  •  25當此三德之一在人體內完全占支配地位時,會使具有此體的生物,在這一德的一些特徵上卓然突出。
  •  26喜德的特徵是有識,暗德的是無知,憂德的是情慾和不快:這是依附一切物類的諸德賴以永恆地表現出來的方式。
  •  27當人在智慧的心靈內發現一種摯愛、完全平和,以及純潔如日的情感時,聲知道這就是喜德。
  •  28但伴有優鬱,產生不快,常使生物陷於肉體快樂的每一種根性,都應該被看做是難以克服的憂德。
  •  29至於那善惡不別,對象不明,內心和外觀都不會理解、不會鑒別的根性,應該被看做是暗德。
  •  30我現在要對你們充分宣示出自這三德的卓越的、中庸的和惡劣的行為。
  •  31學習吠陀、苦行、聖學、純潔、制馭情慾、完成義務和默觀真我,是喜德的效果。
  •  32做事只希望果報,意氣消沉,做法律禁止的事情,陷身慾樂,是憂德的特徵。
  •  33貪婪、怠惰、優柔寡斷、誹謗、不信神、疏忽規定的事宜、強求、怠慢,是暗德的特徵。
  •  34另外,對於處在過去、現在、未來三段時間中的這三德,這是人們應該作為最好的簡單標誌加以認識的。
  •  35對於已做、在做或準備做的行動感到恥辱的,應被賢者認為是具有暗德的特徵。
  •  36凡人欲藉以在世間獵取盛譽,但並未因不成功而感到非常悲苦的行為,應被視為屬於憂德的特徵。
  •  37當人們全心全意希望認識神聖的教義,當人們不恥於其所作為且心靈感到滿足時,這種行為就帶有喜德的特徵。
  •  38好快樂顯示暗德;求財富顯示憂德;嗜美德顯示喜德:以上事項順序在後者功德較優。
  •  39以下我要將靈魂受三德影響在此世所感受的各種輪回,依次簡要地對你們宣示。
  •  40具有喜德的諸魂,取得神性;受憂德支配的,取得人性;沉溺於暗德的淪為畜生:這是主要的三種輪回。
  •  41由不同的德造成的三種輪回中,每種輪回都由於行為和知識的不同,而應被認為有下、中、上三級。
  •  42植物蟲豸、魚類、蛇、龜、家畜、野獸,是屬於暗德的最低踐的等級。
  •  43象、馬、首陀羅、被人輕視的蠻族、獅、虎和野豬,形成暗德所造成的中間等級。
  •  44跳舞者、鳥類、以騙人為業者、羅?和吸血鬼,構成暗德的最高級。
  •  45使棒者、角力者、優伶、劍術師、嗜賭或縱酒者,是憂德所造成的最低級。
  •  46國王、?帝利、國王的家僧、以及擅長爭辯者,形成憂德的中間等級。
  •  47天界樂師、鳩耶迦和夜叉、以及一切天界女妖,是憂德所造成的各級中的最高級。
  •  48林棲者、行者、婆羅門、乘飛車的眾半神、月宿諸仙和底底耶,形喜德所造成的初級。
  •  49祭祀者、聖仙、諸神、吠陀仙、星神、歲神、祖靈和娑底耶仙,構成喜德造成的中級。
  •  50梵天,造物主如摩利俱,美德之神,司智元和司數明學說的無形元兩神,被宣佈為的最?級。
  •  51這種輪回體系分做三等,每等各有三級,它關涉到三行為並包括一切物類。此體系我已完整向你們啟示。
  •  52這些縱情慾樂,忽視義務,不知神聖贖罪法的人類中最低賤者,落到最被人輕視的地步。
  •  53以下你們可以充分依次學習,人魂由於作下何業而不得不在此世進入某種身體。
  •  54大罪犯在恐怖地獄中連續經過無數年月,在此時期終了肘,被判處以下輪回,以完成其贖罪。
  •  55殺害婆羅門的罪犯,視罪情的輕重,轉生到狗、野豬、驢、駱駝、牡牛、公山羊、公羊、野獸、鳥,旃陀羅和弗迦娑的體內。
  •  56飲酒的婆羅門,要托生蟲豸、飛蝗、食糞鳥和殘暴獸類的形相。
  •  57盜竊黃金的婆羅門要投生到蜘蛛、蛇、變色蜥蜴、水生動物,和害人的吸血鬼體內一千次。
  •  58污辱生身父或宗教父的床榻者,要轉生到草、灌木、葛藤、肉食鳥如禿鷹,具有銳利牙齒的獸類如獅子,殘暴獸類如老虎的狀態一百次。
  •  59犯殘忍罪行者變為如貓類的嗜食血肉動物;食禁食者變為蠕蟲;盜賊變為互相吞噬的物類;取媚於低種姓婦女者變為幽靈。
  •  60和墮姓人交遊的人,和人家婦女交媾的人,或偷婆羅門非黃金物品的人,要變做稱為婆羅摩羅?娑的幽靈。
  •  61如果人由於貪婪而盜竊寶石、珍珠、珊瑚、或各種珠寶時,投生到金銀工的族類中(或洗摩迦羅鳥體內)。
  •  62偷食糧,下世變老鼠;偷銅變天鵝;偷水變潛水鳥;偷蜜變牛虻;偷牛奶變烏鴉,偷植物榨汁變狗;偷酥油變?鼠;
  •  63偷肉轉生禿鷹;偷油脂轉生摩陀鳩;偷油類轉生退羅迦鳥,?鹽,轉生蟬;偷乳酸,轉生鶴。
  •  64偷絲綢衣服轉生竹雞;偷亞麻布轉生青蛙;偷棉布轉生鷸類;偷牝牛轉生鱷魚;偷糖轉生跋鳩陀鳥;
  •  65偷美味香料變麝香鼠;偷蔬菜變孔雀;偷各種調製好的米飯變刺;偷生食糧變豪豬。
  •  66偷火變蒼鷺;偷家用器皿變大胡蜂,偷染色衣服變紅山鶉;
  •  67偷鹿或象轉生狼;偷馬轉生虎;偷果或根轉生猴;偷婦女變熊;偷飲用水變迦多迦鳥;偷車變駱駝;偷家畜變公山羊。
  •  68強取豪奪屬於人家的某些財物,或吃未先祭供於神的酥油與祭餅的人,不可避免地要淪為畜生。
  •  69犯同樣盜竊罪的婦女染同樣罪污;她們被罰作為雌性動物而與雄性動物交接。
  •  70當(四個)種姓(的人),並非迫不得已而背離其特定的義務時,要轉生到最低賤的體內,淪為敵人手下的奴隸。
  •  71婆羅門怠忽職守,死後轉變為叫做優爾迦牟迦、吃人家嘔出物的幽靈;?帝利變為叫做迦多弗多那、吃髒物和腐屍的幽靈。
  •  72吠舍變為叫做密陀羅?遮瑜底迦、吞食膿質的惡靈;首陀羅怠忽職守變為叫做遮羅娑迦、吃蝨子的惡仙。
  •  73喜肉欲的生物愈縱情慾樂,感官的敏銳愈發展。
  •  74這些荒謬失常的人,按照他們堅持作惡的程度,將以某種可恥形相轉生世間時,感受愈來愈劇烈的痛苦;
  •  75他們首先墮入多密斯羅地?及其它可怕地獄、阿息缽陀羅跋那(長以劍刃為樹葉的森林)地獄,以及其它各種縲絏拷打的地方;
  •  76為他們保留各種的苦刑;他們要被烏鴉和鳥所吞噬;他們要吃熾燃的火餅,走在著火燃燒的砂土上,遭受投放火內不堪忍受的痛苦,就像陶器一樣;
  •  77他們要生為不斷遭受痛苦的畜生;他們要交替地感受過度冰冷和過度炎熱的痛苦,並遭受各種恐怖,
  •  78他們要不只一次住在各種不同的母胎內,帶著痛苦生在世間;遭受嚴唆的禁錮,並被罰奴事其它物類,
  •  79他們將被迫離開親朋而和壞人為伍;他們積累財富又失掉它;他們煞費苦心取得的朋友將變成他們的敵人,
  •  80他們要受老來貧,病痛多的痛苦,各種憂傷,以及無法克服的死亡。
  •  81人不論以三德之一產生的何種心情來完成某種行為,都要在具有這種德的身體內得到它的果報。
  •  82行為應得的報應,已經對你們全部宣示;現在請認識使婆羅門走向永久解脫(Nihsreyasa)的諸行為。
  •  83學習和理解吠陀,修嚴峻的苦行,認識梵天、制馭情慾,不傷生,尊敬師長,是引人走向最後解脫的主業。
  •  84聖者問,但在此世間所履行的這些道德行為中間,有被認為比其它行為更能導致最後解脫的一種行為,
  •  85跋梨求答,一切義務中主要的義務是通過學習奧義書來認識最高我,這是一切學識中首要的學識;因為,人由於它而取得永生。
  •  86確實,在這六種義務中,為認識最高我而學習吠陀,被認為對於取得今世後世的幸福最為有效。
  •  87因為,在學習吠陀和崇拜最高我的工作中,上面依次列舉的有關善行的一切規定已全部包括。
  •  88聖典規定的敬禮有兩種:一種和此世有關,提供諸如天界快樂等享受;另一種脫離世務,引人走向最後解脫。
  •  89出於希望得到此世利益的虔行,如為求雨而行的祭祀,或者來生利益的虔行,如為得死後果報而行的祭獻,被宣佈為是為此世所牽的;但淡然無求,只欲認識梵天者,被稱為是脫離世務的。
  •  90屢經完成利己的宗教義務的人,躋於諸神的行列;但屢經執行淡然無求的宗教義務的人,則永久擺脫五要素,解脫肉體的束縛。
  •  91在一切物類中看到最高我,同樣在最高我中也看到一切物類,把自己的靈魂獻作犧牲,而和輝映著自己的光輝的實體合而為一。
  •  92婆羅門在廢棄規定的宗教儀式的同時,應該堅持靜觀最高我,克服情慾,並反復念誦聖典。
  •  93首先對於婆羅門,再生的利益就在於此:因為再生族完成這種義務,而不是用其它方法,得遂其一切所願。
  •  94對祖靈、諳神和人類來說,吠陀就是一隻永遠的眼目;聖典不能由凡人來著作,它很難以人的理智來衡量:這是定論。
  •  95不基於聖典的書籍以及無論任何異端邪說,都不能在死後產生善果;因為立法家宣稱,它們除地獄的黑暗而外,不產生其它結果。
  •  96凡不基於聖典的書籍都出自人手而要滅亡;人們的後裔會證明它們都是虛偽無用的。
  •  97對於四種姓、三界、四個截然不同的住期的認識,以及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都出自吠陀。
  •  98作為要素特性的聲、觸、色、味,和感官的第五個對象一一香,以及要素(它們只是要素的性質)的形成和作用,都在吠陀中詳盡闡述。
  •  99最初的吠陀法支持了一切物類;因而,我將它看做是人們繁榮的最高原因。
  •  100熟諳吠陀法者足以號令軍隊,取得王權、用刑權、和統治全世界的主權。
  •  101有如烈火甚至燃燒青綠的樹木,同樣,學習並理解聖典的人,銷毀他本人由罪惡產生的一切污點。
  •  102洞徹吠陀法精義的人,無論身處何住期,居留下界時,都會自我修養,以期同化於梵。
  •  103誦讀多的勝於學習少的;掌握所誦讀過的勝於誦瀆後又遺忘的;理解的人比記憶的人更有功德;履行其義務的人優於僅僅知道義務的人。
  •  104苦行和認識神我是婆羅門達到最後解脫的最好方法;由苦行來消除罪過;由認識來對自己取得永生。
  •  105聖言量、現量、比量的三量,和各種自聖典演繹來的書籍的典據,都應為設法真正認識自己的義務的人所很好瞭解。
  •  106唯有依據不悖於聖典的論理法則,並依據聖典、依據邏輯法則進行推理的人,才認識到宗教和民事義務的體系。
  •  107關於引人走向解脫的行為的規定,已全部精確地宣示;以下要將摩奴法典的秘密部分啟示給你們。
  •  108遇有上述未曾提到的特殊情況,如果有人問到怎樣做才好時,如下:有學識的婆羅門所做的決定有無可爭辯的法律效力。
  •  109按照法律規定,學習吠陀及其分支吠檀伽、思維派哲學、法典和往世書,並能引用啟示的聖典的婆羅門,應當被認為是最鴻博的。
  •  110至少有十個婆羅門集會決定的某項法律,或不應少於三個有德的婆羅門集會決定的某項法律,任何人不得提出異議。
  •  111至少由法官十人組成的集會,應當包括精通三聖典的婆羅門三人,淹貫正理派哲學的婆羅門一人,淹貫思維派哲學的婆羅門一人,博通尼魯多論的學者一人,法律學家一人,又頭三個種姓中的成員各一人。
  •  112精究梨俱吠陀的婆羅門一人,其次專精耶柔吠陀的婆羅門一人,又掌握娑摩吠陀的婆羅門一人,形成解決關於法律上一切疑義的三法官會議。
  •  113一個婆羅門只要精通吠陀,則他個人的裁決應當被認為是最有權威的法律,而不是不通聖學的一萬人的裁決。
  •  114不守梵戒,不通聖典,除種姓外無其它可稱述的婆羅門,雖數有幾千,不准組成合法的集會。
  •  115滿身浸透暗德的愚人,為人講解連他們自己都不懂的法律,聽講人的罪過要加重百倍地落到這些愚人身上。
  •  116引人達到永久幸福的卓越行為,已對你們宣示;不忽視它們的再生族,要取得很大的幸運。
  •  117萬能而光榮的摩奴,關懷眾生,把這些重大法律,已全部對我啟示,它只有對不配認識他的人才是秘密。
  •  118婆羅門應該集中全副精力,在神我中觀察一切可見與不可見的事物;因為在神我中觀察一切時,他的心靈就不陷溺於罪過。
  •  119神我是諸神的集中表現;全宇宙都棲息在最?的神我中;眾生物完成的一系列行為,都是由神我產生的。
  •  120婆羅門要通過沉思冥想在自己體竅中觀察虛空;在筋肉動作和觸覺中觀察風;在消化的熱力和視官中觀察火和太陽的最高的光明;在身體的液體中觀察水;在肢體中觀察地;
  •  121在心中觀察月神;在聽覺中觀察八方諸仙,在步行中觀察毗濕奴天;在筋肉力量上觀察訶羅神,在語言上觀察火神;在排泄功能上觀察密陀羅神;在生殖能力上觀察造物主。
  •  122但是,應該把大神看做是宇宙的大主,看做是比原子還要細微的,看做是和最純潔的黃金一樣光輝,並只能在極其抽象的瞑觀睡眠中由理智加以想像。
  •  123一些人崇拜他為原行的火,另一些人崇拜他為造物主摩奴;有崇拜他為因陀羅天王的,有崇拜他為純潔空氣的,有崇拜他為永恆的梵天的。
  •  124正是這個神,包容由五元素形成身體的一切物類,通過類似車輪般的運動,使它們依次由出生到成長,由成長到滅亡。
  •  125所以,在自我中認識到表現在一切物類中的最?我的人,對萬物一視同仁,而取得最大的幸運,即最後冥合於梵。
  •  126賢者這樣結束了他的說話,而閱讀跋梨求宣佈的這本摩奴法典的再生族,將永遠是有德之士,取得他所希求的福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