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愛公德會(以下簡稱本會)認為我臺灣二千三百萬人民依據《聯合國憲章》、《政治權利與公民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暨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舊金山和約》、《美國臺灣關係法》,以及「人民公民投票自決權」等規定,應制定《臺灣全球協定基本法》,向世界提出貢獻。
本會冀望對未來憲法制度提供擘畫藍圖,讓未來經營臺灣的政黨,以及生活在臺灣的所有人民,共同檢視過去憲法修憲與政治發展上成功與失敗的經驗,作為現在與未來制憲與修憲之政治發展借鏡,持續改善且保障人民的權益。
社團法人法愛公德會
一、徵稿對象
本次徵文的範圍,以《臺灣全球協定基本法》各章節條文內容的探討為主,歡迎新進學者以開闊的胸懷,藉由最新世界各國憲法與國際法發展實務,闡釋《臺灣全球協定基本法》條文的本質與實踐的展望,如以食古不化之「傳統」憲法學術理論與價值來探討者,恕不接受來稿。
本會歡迎國內各大專院校之「政治學系」與「法律系」等相關系所之碩、博士生來稿,也歡迎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之取得碩、博士學位的新進學者與學校教師來稿參與指教。
二、徵稿規定
1.徵稿採「摘要審查制」與「隨到隨審制」,摘要以1,000-2,000字為原則(字數不含參考書目)。
2.摘要內容須包含下列項目:
3.有意投稿者,請填妥發表論文報名表及摘要,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會三天內寄出回執確認收悉。
4.本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論文報名表及摘要之格式請下載以下附件。
5.郵件標題或主旨請定為「政府再造與憲政改革系列學術研討會」論文徵稿(論文發表人姓名)。」
6.通過摘要審查者,完稿論文內容含註腳,字數上限為一萬字,如完稿內容與通過摘要不相符合者,本會保留完稿論文最後審查通過權。
7.論文完稿期限為收到錄取通知後一個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本會。
《臺灣全球協定基本法》各篇章內容。
暫訂第十六篇論文摘要審核完成日為截止日。
一、稿費
(一)社會人士組(碩博士):完稿論文稿酬新台幣8000元整,論文發表出席費新台幣2000元整。
(二)在校生組(碩博士生):完稿論文稿酬新台幣6000元整,論文發表出席費新台幣1500元整。
二、交通費
本會提供外縣市(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除外)之在校生組論文發表人部分交通費(不含高鐵、飛機)。
投稿者請將論文投稿者基本資料表及稿件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chang1975@lawlove.org 張博士
本會享有出版論文集之權利,不另支付論文發表人稿酬。 本會享有研討會錄影權,並得公開於「法治世界網」,不另支付論文發表人錄影費用。 論文發表人享有論文著作權,得發表於國內外相關學術期刊。
社團法人法愛公德會
張怡菁博士
TEL:02-8787-6003
FAX:02-2761-5005
E-MAIL:chang1975@lawlov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