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村天條‑台灣憲天機 (憲改八原則) 節錄版
「對台灣提供解方、對世界提供希望」的「超級富國八天條、憲法標準八原則」
上篇 基本普世價值
天條一〝自由〞全球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一)
●選舉公費原則:全國前十大廣播頻道與設備,免費配給每年國會議員期中改選的前十大政黨;全國有線及無線電視台,每月免費提供一次二小時給「國家人權行動暨公民權行使委員會」分配使用。地方前五大電台及各電視台比照辦理。
天條二〝人權〞全球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二)
●保障人權不會落後於他國:世界各洲或各國人權憲章《見世界憲法大全簡稱萬國王法》組成本國憲法的一部分,其衍生的人權法律亦為組成本國法律的一部分。均直接對台灣人民產生法定效力。遇有爭議釋憲解決。
天條三〝民主〞全球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三)
●民選首長不限國籍:政治腐敗、階級剝削是民窮國破的源頭。集世界菁英參選一切首長,是醫治民主弊端的唯一解方(更民主、真民主);是超級富國的充要配方。
天條四〝法治〞全球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四)
●保證人民的努力不會白費:國際法凌駕於國內法之上,直接對台灣人民發生權利義務。國際最高標準構成本國基本標準。《見國際法規全書簡稱萬法之法》
下篇 國家分權組織
天條五〝行政〞民主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五)
●中央體制與地方自治:半總統議會內閣委員制;總理及部長得由國會議長兼任;縣市首長、主計長(管錢的來源)、審計長 (管錢的去處)均由民選,採合併一票單選制。
天條六〝立法〞民主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六)
●國會與地方議會:提升國際競爭力及醫治民主弊端(更民主、真民主),國會每年改選1/4 ;國會議員選舉,分工不分區,合併一票單選制;地方議員屆期二年。議長任期一會期,當屆不得再任。
天條七〝司法〞民主化基本原則(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七)
●司法院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每五年接受主權人(亦即「全民意志」)檢驗。屆滿後五年內待遇不變,但仍不得參政經商。
天條八〝檢察〞民主化基本原則 (超級富國充要八原則之八)
●檢察院長民選:檢察院行使同意、彈劾、審計、刑事、軍事、行政民事…等護民、護憲、護法檢察權。檢察政策接受主權人每五年改選檢驗。屆滿後五年內待遇不變但不得參政經商。
黃千明20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