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承諾、保證:
台灣天條能有效指引台灣提早進入下一個世紀,成為地球村首都,實現全球願景、完成人類夢想。
我們承認、確認:
制憲修憲權 只屬於憲法有效轄區住民,國家機關、政權或公職人員不得干涉、交易、壓抑或佔據 。
本示範案依據《自然法 》、《自然權利》、《聯合國憲章》、《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兩公約》、《舊金山和約》 、《美國臺灣關係法》、以及普世公認的「主權在民」等高於憲法的制憲權,貫串「國際法之立憲化」及「萬國憲法之存異求同化」,亦即將作為眾國家之法的國際法及萬國憲法所昇華和結晶的台灣精神,化育為人類精神的眾人之法的世界公民法,經制憲程序制定為現行憲法特別條款、或台灣基本法的基本原則,皆能有效指引台灣提早進入下一個世紀,示範第四代人權關懷:世界公民權、全球治理權、天人和諧權;呈現「地球村的天堂」、「長富久安的台灣」,以吸引全球奮勇並進、全民勇敢追隨,啟動第五波全球民主法治化浪潮。
黃千明20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