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全球民主化,聯合國應協助剛果大憲改,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敘利亞停火後,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領導人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利亞制定適合長富久安的憲法,成為和平發展典範。參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地球村過去萬國萬法的優點都應流入臺灣。實踐典範轉移。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詳見《永久和平法》。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是專制獨裁國家,經濟與觀光依賴中國,只是飲鴆止渴。台灣有一流的人民,需要一流的觀光客與一流的治國菁英,發展成為自由、民主、人權、法治聖地,吸引來台投資朝聖的觀光客都是世界菁英引發人潮錢潮。詳見《永久和平法》。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制定世界規則,提出一套人類可恆久操作的體系規範,請參考《永久和平法》。
面對中國的打壓,台灣絕無「外交休兵」的權利。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法》,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讓國際走進來,帶領台灣走出國際。
解決中共危害人權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敬畏民主、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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