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壹、宗旨

鑒於是國家和地球的主人、個人是憲法和國際法的最終直接主體。創辦人黃千明自1971年為此創立本「永久和平發展協會」。

貳、目標

改革民主普世缺點、對內終結內亂外患,並以「民主永久和平」為核心,制定全球縱向貫徹、橫向一致的「憲法標準示範法」。

參、任務

自我和平、兼善天下:1.人性自由偉大發揚 2.世界民主偉大振興 3.世界人權偉大統一 4.世界法治偉大實現 5.世界立法偉大競合 6.世界行政偉大分治 7.世界規則偉大遵守 8.世界公義偉大確立。

肆、組織

本會理事長杜筑生先生(前外交部次長)。分設:1.永久和平夥伴世界總會、2.亞太永久和平聯盟。在亞洲、歐洲、美洲、大洋洲成立十多個分會。美國執行長為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執行長昆布勞(Coen Blaauw)兼任。澳洲為旦增彭措 T. PHUNTSOK…

伍、檢驗

檢驗永久和平標準示範法的效力,針對一個國家重要新聞問題,提供根本解方,已累積數十萬則新聞與問題在案。

陸、資料庫

全球法規比較資料庫:含國際法、萬國萬法(刑-民-行政)、萬教經典、全球憲法、全球州-省-市-憲法互比,並與本憲標對比在案。 

柒、活動

數十年來,在國內國外不斷舉辦學術研討會等等活動。詳參: https://reurl.cc/eL6zXK

捌、聯絡人

張怡菁博士 Email: chang1975@lawlov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