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要一改以共反共、以貪反貪、以黑反黑的舊習。銓敘部公佈年金最新精算結果,軍公教退撫基金負債高達兩兆三千多億元,要改就要立即推動憲改,任何公共議題,全體住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面對中國的全面圍堵壓制。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民主世界支持台灣制定並示範《永久和平法》刻不容緩。
解決中共違害人權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根據民主指數尚有50個人類最後枷鎖的專制獨裁者。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造物者賦予人類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維權律師是維護上帝賦權的使者,中國迫害維權律師,與上帝為敵,政權還要維持多久?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中國政府違法違憲,人民要起身抵抗。
緬甸和平長路漫漫,原因就出在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緬甸應全面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同時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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