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羅蘭:「政治的後台老闆總是金錢」。當選舉變成有錢人的遊戲,自然容易形成以錢換權、以權弄錢的系統性貪腐結構。要杜絕政商掛勾,惟有全面憲改,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並且,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法》。
總統制是最壞的民主制度已成定論。不管什麼制度,只要總統權力越大,國家就越會出問題。土耳其要重新制憲,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土國總統違反憲法第6條:主權全部且無條件屬於全體國民。國家主權人有權行使違憲抵抗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自去年七月政變失敗以後,埃爾多安政府多次肅清反政府勢力與批評政府的聲音,一再進行逮捕和解僱。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土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土國政府應比照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國會不得制定剝奪人民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之相關法律」。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因驅逐地不明,導致在俄羅斯受到拘禁的國無籍人士釋放無期。然而,俄羅斯憲法法院的態度是:政府作法並無不妥,目前沒有立法解決的必要。為此,律師Ноэ Мсхиладзе表示:憲法法院幫違憲的政府法規背書。
俄羅斯憲法法院應遵循憲法第15條:「如果國際條約與俄羅斯聯邦法律見解不同,則採納國際條約。」精神,明訂:國際絕對法(人道主義法、世界人權法、殘害人群罪、禁止酷刑、免遭強迫失蹤、禁止滅族原則)淩駕於國際法及本國憲法之上,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
宣布參選俄羅斯總統的反對黨領袖Alexey Navalny表示:俄羅斯最大的問題,是根本大法出問題。根據憲法,俄羅斯州長有的民選,有的官派,不一而是。市長有的民選,有的官派,任期有的6年,有的4年。根本亂七八糟。
有崩壞的憲法,就有貪腐的政府。醫治民主的良方,就是將監督政府的責任化為選票。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別民選;國會與地方民意機關每年局部改選1/4;民選首長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且選舉免費。詳見 《永久和平發法》
歐安組織批評:土耳其總統強推的修憲公投破壞憲法原則。要求土耳其中選會必須在公投前夕,具體向民眾說明,公投草案的內容與可能後果。
獨裁和民主水火不容,專制者欲擴權,必先毀憲。歐安組織需協助土耳其憲改,並需效法烏克蘭憲法第5條,明訂:「制定及修改憲法之權利只屬於人民。國家及其機關,公務員皆不得剝奪此項權利。」詳見《永久和平法》
烏茲別克斯坦總統Shavkat Mirziyayev向官員表示:將成立24小時運作的機制,監督官員貪污情況,並矢言將趕走失職與貪污的公務員。
形成烏茲別克斯坦貪污的結構性因素,是缺乏分權制衡。解決之道乃是烏茲別克人民發動憲改,分年直選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民選首長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國會改年改選1/4。且,選舉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俄羅斯總普京下令:自7月1日開始,克里姆林宮必須取得所有對國家機構與施政的投訴訊息。總統統直屬單位,將針對這些投訴進行分析與解讀。
民主不是靠統治者的施捨,而是將監督政府的責任化為選票,管理政府。俄羅斯需憲改還權於民,具體之道: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別民選;國會與地方民意機關每年局部改選1/4;民選首長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且選舉免費。詳見 《永久和平法》
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或孔明再世,都會束手無策。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制憲權永遠屬於人民,立法院應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請蔡總統展現魄力創造讓人民全面憲改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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