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台灣更嚴重卻無法彈劾。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法》。
解決內亂,應從憲法著手,體制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法國,立法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全球民主化,中非共和國政府應重新制憲,請法國幫忙維穩並協助憲政典範轉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憲章。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最高層次的政府改革,就是憲改,摩爾多瓦總統應參考《永久和平法》將國家體制調整為人民管理政府的憲政模式,建立人民為起始點的分權機制,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詳見 《永久和平法》。
解決內戰,應從憲法著手。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全球民主化,葉門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中國一貫主張「遵從聯合國決議,嚴厲制裁北韓」,但中國顯然並未嚴格執行制裁。中國既然自稱是「負責任的大國」,就不應協助北韓持續發展核武。美、日、韓應支持台灣引領中、俄民主化,然後由中國逼迫北韓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被烏克蘭總統依叛國罪剝奪國籍的國會議員Andrei Artemenko,因國會議員任期尚未截止。依然出席國會議事,並且進行投票。
烏克蘭應公投制訂能帶來永久和平與發展的憲法,讓一流國際人才與世界良法進入國內,凡民選首長(包括:縣市長、直轄市長、總統)皆不限國籍,落實,落實天下為公、選賢與能,楚材晉用。並且,承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讓世界良法流入國內。詳見 《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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