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中國始終宣稱不放棄武力犯台,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共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都會被強迫失蹤,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誰當總統,都會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請蔡總統展現魄力創造讓人民全面憲改的環境。詳見《永久和平法》。
鄧小平是六四天安門事件最大的殺人兇手。今天中共一黨專政,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嚴重威脅世界和平。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人民民主化,破除一黨專政-行政、司法、檢察首長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憲章、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巴黎氣候協議。詳見《永久和平法》。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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