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經濟問題在政治,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為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與使命,也是全人類共同目標。各國都應致力遵守國際社會的規範,解決方法就是要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或孔明再世,都會束手無策。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制憲權永遠屬於人民,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請蔡總統展現魄力創造讓人民全面憲改的環境。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甘比亞憲法機制失靈,應全面憲改,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總統違憲,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人民的義務。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美國該當楷模堅守聯合國憲章,遵行且力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引領墨西哥、敘利亞、中東地區朝向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及自然法主義邁進。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不管是九二共識或一個中國原則,都要立基於民主、自由、人權的普世價值來取得共識。永久和平發展憲章讓台灣站在巨人肩上,照亮亞洲的未來。兩岸都應全面憲改,迎向聯合國人類一家與習近平所弘揚的天下大同主張,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布國土地大台灣九倍、人口比台灣少10%,全球識字率最低的國家,只有約兩成三的國民識字。印證仗義都是屠狗輩,負心都是國民黨及其高級外省人;也印證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更印證不全面憲改就沒有未來。開放政府職位,讓世界菁英來競選比與國民黨競選好一百倍。
中國連維權律師都會被強迫失蹤,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違反人道罪、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貪官當然要抓,但抓了貪官不等於政府就好了,問題在於專制,不是貪官。
以前納粹一黨專政,以黨代法,不受國法拘束,導致二次世界大戰慘劇,今天中共一黨專政,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嚴重威脅世界和平。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民主化,引領中、俄現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民選。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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