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治國不可以為了民調而討好所有的人,有為的政府要引導民意。良好的憲法應該解決所有治國問題的根本,目前的根本問題就是憲法問題。台灣政體應改為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體制採改良式委員制國會,委員長民選得兼任部會首長。詳見《永久和平法》。
治標就是公職人員、黨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但問題怕是立法者本身就是貪腐的源頭。治本的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應學習蘇格蘭獨立公投經驗,實踐典範轉移,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凡禁止人民公投自決之議案,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國會應先立「創制權」的《公民投票法》,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論戴上魔戒的人是誰,絕對權力必然轉為絕對腐敗,因此掌權者必須受約束,才能限制其濫權。中國不民主,憲政問題千瘡百孔、不計其數。習近平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結果關的是中國13億人。為保障人權,中國需要全面憲改。詳見《永久和平法》。
傑弗遜:「民主是建立在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上」,民主當然不可仰賴國家領導人的意志。人民因懶惰,而將希望寄託領導人身上;這是18世紀人治的封建思想,不符21世紀的法治精神。國家長治久安之道就在憲改,讓制度偉大推昇人民偉大。詳見《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 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排擠台灣外交空間的做法,無益於兩岸關係的發展,只會增強台灣的反抗。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發展憲章」,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才能落實習近平的天下大同主張。
杜特蒂完全符合菲律賓國父的名言:「今日的奴隸,明日的暴君」。菲律賓憲法機制失靈,成為孕育暴君的溫床。為保障人權,菲律賓需主權人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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