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肅貪唯一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央、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伊朗與北韓、巴基斯坦等交換核技術,背後有無核武大國支撐?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自由大民主,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勢逼北韓、伊朗等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法》。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參考《永久和平法》。
根據民主指數尚有50個人類最後枷鎖的專制獨裁者。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法》。
解決中共違害人權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要杜絕政商掛勾,唯有全面憲改,南韓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貫徹分權制衡,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法》。
阿富汗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阿富汗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馬總統一中原則九二共識,薪資倒退16年,蔡總統不應重蹈覆轍。台灣一切問題都源自根本大法-憲法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是主權在民的主政權、是國家權力的唯一正當性來源,神聖不可侵犯。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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