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改必然涉及一中,只要不改國號,必然是鬥而不破。天時地利人和的世局都不利於台灣!國會應先立「創制權」的《公民投票法》,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成功仍是功歸蔡總統,不成功也贏得美名。詳見《永久和平法》。
洗刷「中國幾千年歷史,去掉貪腐就沒有文化」的民族國恥,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法治是專制貪腐的唯一天敵,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美日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引發共產黨民主化,中國人民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東縣警官收賄只是冰山一角,台灣憲法機制失靈,唯有全面憲改-縣市議員任期2年;議長任期一會期,當屆不得再任。推薦任用非民選高階公職人員涉貪判刑確定者,應連帶受罰。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軍軍紀鬆弛是國家認同及憲法認同問題,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全面憲改及轉型正義。憲法是國家輪廓、願景目標、價值信仰的總和,也是最重要的SOP;轉型正義要軍公教應重新對全體納稅人宣誓效忠,背叛就革職並取消公民權、追究民刑責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如果臺海兩岸相同語言者都無法實現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足證中國在向世界詐騙。美國總統主張美國優先,讓出世界領導地位,正是中國弘揚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天機,儘快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入憲,帶領人類邁向大未來。
中共連維權律師都會被強迫失蹤,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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