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合一的總統制,又可以連任者,沒有成功的國家。唯有行政、立法、司法、檢察最高首長分年分別民選。應採行雙首長制,總統不得連任;國會每年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參考《永久和平法》。
肅貪唯一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中央、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以前納粹一黨專政,導致二次世界大戰慘劇,今天中共一黨專政,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人民民主化,引領中、俄現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應積極推動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轉型正義,二二八事件應公開真相、審判加害者。蔡總統要等3年才完成轉型正義調查報告,3年後民進黨已經是被改革者。台灣要實現轉型正義,就要全面大憲改。詳見《永久和平法》。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解決中共危害人權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敬畏民主、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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