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中國根本問題就是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司法正義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國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任何公共議題,全體住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凡禁止人民公投自決之議案,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2015年台灣新任民進黨籍澎湖縣長陳光復批准博弈公投提案,重啟賭場公投。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地球村過去萬國萬法的優點都應流入臺灣。實踐典範轉移。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網路權是言論權的先行權,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哥倫比亞解決這種爭議性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哥倫比亞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人民自行公投決定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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