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標準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社論-法院不是陳師孟開的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引用來源: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問題
社論-法院不是陳師孟開的
聯合新聞網
解方
司改最佳解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參選資格與總統相同,自律無用、他律才會成功
(處方箋:Larry Lai / 2017-09-07 14:00)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相關建議處方
陳師孟
媒 體 回 貼:
聯合新聞網
【公庫】反對政治審判太陽花抗爭者!
委內瑞拉爆發反政府示威,要求馬杜羅總統下台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