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標準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蘋論:大國崛起云云 扯淡爾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引用來源:
蘋果日報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問題
蘋論:大國崛起云云 扯淡爾
蘋果日報
解方
台灣應更文明,公開承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引領中、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處方箋:Larry Lai / 2017-09-07 15:00)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媒 體 回 貼:
蘋果日報
擺脫低薪、血汗 台勞團籲訂最低工資法
俄羅斯國會諮詢委員會:人權高於一切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