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蘋果日報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朱淑娟專欄:高雄空污總量做假帳,就會讓空氣變好嗎?
俄羅斯國會安全與反貪腐委員副主席Anatoly Vyborny:自蘇聯解體後,已經通過9項反貪腐法規...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