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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和平憲章》是真理、是道路、是「大道之行」的道路。任何國家包括緬甸,要永久和平發展,第一個必要條件就是「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並且普設民兵組織,才能消弭惡法惡政。
自由共和國》林憲同/1912年的中華民國還存在嗎? -  自由評論網
金正恩把朝鮮核武稱作反侵略的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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