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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員會立法 監察院強調責無旁貸
聯合新聞網
解方
臺灣人民應要求國際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以保障人民的努力不會白費;要求萬國萬法都構成國內法的一部分,人民可以擇優援用,以保障人權的基本標準不落後他國一天。
(處方箋:Paul Lin / 2019-12-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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