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標準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蘋論:中聯辦欽點林鄭月娥不是言論自由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引用來源:
蘋果日報(香港)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問題
蘋論:中聯辦欽點林鄭月娥不是言論自由
蘋果日報(香港)
解方
香港應支持台灣永久和平發展憲章,勢逼中國修改語戲憲法
(處方箋:Larry Lai / 2017-09-07 14:00)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人民自行公投決定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還權於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相關建議處方
林鄭月娥
媒 體 回 貼:
大陸人民日報海外版望海樓專文--中國大陸理念正成為國際共識
香港“失蹤”書商林榮基:恐懼讓我強大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