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招生簡章
報名表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研討問題例舉
國家永久和平法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標籤
朴槿惠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朴槿惠
通過RSS訂閱此列表
Larry Lai
Ask
南韓總統超少女 治國靠閨蜜
Ans
杜絕官商勾結 唯有全面效法【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要杜絕政商掛勾,惟有全面憲改,貫徹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密友干政】總統彈劾案控辯正式辯論 朴槿惠律師︰指控無證據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餘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南韓彈劾案 憲法法院開庭 朴槿惠缺席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南韓朴槿惠總統閨蜜崔順實 拒到國會受訊問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頭條-朴槿惠被彈劾後 新世界黨分崩離析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頭條-重新回到挺朴槿惠黨 執政新世界黨有分裂跡象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頭條-朴槿惠受彈劾後 共同民主黨代表為下屆總統熱門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頭條-民調:七成韓國民眾認為總統應在憲法法院裁決前卸任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國際頭條】234票贊成56票反對 彈劾案大比數通過 朴槿惠即時停職
南韓朝野終於攜手合作,昨天以大比數通過彈劾在閨蜜干政醜聞盡失民望的總統朴槿惠,她隨即停職,由總理黃教安暫代總統職務。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Larry Lai
Ask
頭條-朴槿惠彈劾案今日投票 須過三分之二門檻
Ans
遏制亂象-唯有全面憲改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上一頁
下一頁
1
2
3
4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