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四千市民學者聯署反對改議事規則,憂中共專政淪陷香港。
依據中國憲法§35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人類有民主制度以來,總統制還沒有成功的典範。克服民主弊端的方法就是更民主。為重建民主機制,韓國應改為雙首長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總統或總理,國會每年改選1/4。
葉門的政治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葉門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