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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為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與使命,也是全人類共同目標。各國都應致力遵守國際社會的規範,解決方法就是要厲行「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詳見《永久和平法》。
敘利亞停火後,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領導人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利亞制定適合長富久安的憲法,成為和平發展典範。參見《永久和平法》。
總統制是最接近獨裁的制度,只要是總統權力愈大,國家就愈會出問題。土耳其要重新制憲,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土耳其總統違反土耳其憲法第6條:主權全部且無條件屬於全體國民。國家主權人有權行使違憲抵抗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北韓「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做法,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北韓人民惟有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民黨應率先幫中國制定一套征服世界的和平發展架構,服從習近平所信仰的天下大同主張,兩岸分別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並以台灣為示範區,實踐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自然法主義,完成征服世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應公投制訂能帶來永久和平與發展的憲法,讓一流國際人才與世界良法進入國內,凡民選首長(包括:鄉鎮長、縣市長、直轄市長、總統。本憲對國家體制採行改良式半總統制)皆不限國籍,落實天下為公、選賢與能;楚材晉用,淵遠流長。良方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其中提出5大堅持“創新、協商、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兩岸應率先示範這項偉大工程,具體辦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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