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六十萬緬甸洛興雅難民,數個月來陸續逃離若開邦,在緬國和孟加拉邊境流離失所;教宗方濟各最近訪問兩國,更凸顯了這齣人道悲劇的難解。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五十三條明文規定【任何法律與國際強制法(或絕對法)抵觸者無效】,任何國家皆有該項追訴權與審判權,國際法庭也應對翁山蘇姬與軍政府迫害羅興亞少數民族人權者發佈追緝令。
 
解決中共違害人權的根本藥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發中國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中國疑似資助特定團體在台犯罪,卻因該團體未必以牟利為目的,難以適用刑責更重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台獨的盡頭,就是地球村統一體,世界一家(印度傳統價值信仰)、天下大同(中國傳統價值信仰)、世界一公國(西方價值信仰:聯合國)、人類一家親(西方價值信仰: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詳見《永久和平憲章/世界大同憲法》。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強調,只有讓共諜適用外患罪,才能全面反制共諜行為。
國軍軍紀鬆弛是國家認同及憲法認同問題,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全面憲改。憲法是國家輪廓、願景目標、價值信仰的總和;轉型正義要軍公教應重新對全體納稅人宣誓效忠,背叛就革職並追究民刑責任與退休金。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改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分權要從選票開始分,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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