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唯一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央、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五權「毒樹憲法」,必然長出有毒的政策-經濟-法律的果!扁+馬相繼擔任總統八年,興國無方,治國無策,殷鑑不遠。有偉大的憲法,才有偉大的人民。人民應該直接行使制憲權,推動憲法大改革。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中國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歷史一再證明,掌權者主導的修憲案永遠都在綁架人民。只要主權人出來全面憲改,才會成功。制憲權永遠屬於人民,請蔡總統展現魄力創造讓人民全面憲改的環境。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五十三條明文規定【任何法律與國際強制法(或絕對法)抵觸者無效】,任何國家皆有該項追訴權與審判權,國際法庭也應對翁山蘇姬與軍政府迫害羅興亞少數民族人權者發佈追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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