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平集會本無罪,卻受到拘禁與罰款。人民行使憲法保障之遊行、示威,若政府執意違法驅散民眾,即屬違憲暴行,人民得自行舉牌警告政府「違憲」,並行使「抵抗權」抗暴,以和平方式拒絕配合,對抗政府違憲暴行。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尋求連任的市長違法力保樁腳,足見民選首長為求連任,往往與被改革團體妥協。對此,需透過憲改明訂:民選首長(總統、縣市首長等),任期五年,不得連任,六年內不得參選,三等姻親,五等血親六年內不得參選,以當選日開始計算。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台灣根本大法出問題,只要主權人不出面全面憲改,不論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誰當總統,都會出問題。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請蔡總統展現魄力創造讓人民全面憲改的環境。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國際關係的鐵律—沒有貢獻就沒有發言權。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發中國14億人民民主化。台灣自己可以不求人示範永久和平憲章,先自助而後才有人助、天助。
權力分開,使民主制度從根本上有別於專制制度:醫治貪汙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分權制衡、還權於民,讓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依法得出任部長或總理。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安倍大勝,人心思變,修憲是國家變法圖強最佳利器,日本要成為東亞指標,支持臺灣示範永久和平憲章,聯合週邊民主國家吸引中國人嚮往民主,勢逼中共北韓一起轉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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