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領導人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利亞制定適合長富久安的憲法。參見《永久和平法》。
以色列應堅守聯合國決議,應以資源共用、和平共榮為目標,遵行上帝的公義且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地球村概念;引領中東地區朝向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及世界法主義邁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參考《永久和平法》。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 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改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應該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 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中國需要重新制憲,中央與地方分權,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直接向人民負責;審判及檢察制度、政策、行政、人事、預算…每5年接受民意檢 驗;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五權「毒樹憲法」,必然長出有毒的政策-經濟-法律的果!扁+馬相繼擔任總統八年,興國無方,治國無策,有偉大的憲法,才有偉大的人民。人民應該直接行使制憲 權,推動憲法大改革。詳見《永久和平法》。
馬總統一中原則九二共識,薪資倒退16年,蔡總統不應重蹈覆轍。台灣一切問題都源自根本大法-憲法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是主權在民的主政權、是國家權力的 唯一正當性來源,神聖不可侵犯。詳見《永久和平法》。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中國宣稱不放棄武力犯台,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民主化。台灣 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解決中共危害人權的根本解方就是民主與法治,真民主的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真民主讓共產黨無所依靠,從此步向民主。中國應將現有的立法-行政-司 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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