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如瑞士。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全球民主化,中非共和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依據民主和平論,民主國家之間幾乎不會發生戰爭。一旦中國民主化,人類和平就有希望。美國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吸引中國14億人民民主化,世界和平於焉誕生!全球民主國家都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永久和平發展道路。
民主自由是世界浪潮,核武、潛艦、飛彈都無法抵擋。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國既然自稱是「負責任的大國」,就不應維護北韓繼續窮兵黷武。民主國家都應支持台灣引領中、俄民主化,然後由中國逼迫北韓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特首依然是由中共指定選舉委員會產生,這種選舉是獨裁者的進化,不改獨裁本質。香港人民應該善用香港基本法第39條「人權兩公約」: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遏制貪腐-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民選委員長為準部長。詳見《永久和平法》。
敘利亞停火後,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領導人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利亞制定適合長富久安的憲法,成為和平發展典範。參見《永久和平法》。
要排除造成難民的原因,國際間需要一套符合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與自然法主義的統一憲法標準,就是要堅守「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的核心價值,世界才會有永久性的和平。遵守人道主義憲章§1:災民享有正常生活權利的原則。詳見 《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民黨應率先幫中國制定一套征服世界的和平發展架構,服從習近平所信仰的天下大同主張,兩岸分別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並以台灣為示範區,實踐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自然法主義,完成征服世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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