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案只是千年貪腐文化的冰山一角。醫治貪污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分權制衡、還權於民,讓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委員會,委員長依法得出任部長或總理,包括財政部長,才能瓦解綁架台灣的金融幫。詳見《永久和平法》。
國民黨應率先幫中國制定一套征服世界的和平發展架構,服從習近平所信仰的天下大同主張,兩岸分別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並以台灣為示範區,實踐人權主義、憲法主義、國際法主義、自然法主義,完成征服世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詳見《永久和平法》。
肅貪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本人及至親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面對中國的打壓,台灣絕無「外交休兵」的權利。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法》,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讓國際走進來,帶領台灣走出國際。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為南海和平穩定,中國有責任與鄰國共同維護,依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其中第四條和第六條都規定,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第四條)。共同開發南海、共享資源、維護人類和平與發展,符合聯合國憲章「人類一家」的宗旨。詳見《永久和平法》。
以前納粹一黨專政,以黨代法,導致二次世界大戰慘劇,今天北韓一黨專政,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嚴重威脅世界和平。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人民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解決貧富差距,須制度性解決權力分配與資源分配及其制衡。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日本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引發共產黨民主化,世界和平於焉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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