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地球村過去萬國萬法的優點都應流入臺灣。實踐典範轉移。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詳見《永久和平法》。
如果臺海兩岸相同語言者都無法實現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足證中國在向世界詐騙。美國總統主張美國優先,讓出世界領導地位,正是中國弘揚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天機,儘快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入憲,帶領人類邁向大未來。
專制是和平的天敵。伊朗與北韓、巴基斯坦等交換核技術,背後有無核武大國支撐?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自由大民主,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勢逼北韓、伊朗等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讓台灣的民主燈塔,照亮亞洲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台灣更嚴重卻無法彈劾。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法》。
解決內亂,應從憲法著手,體制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法國,立法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世界永久和平的前提就是全球民主化,中非共和國政府應重新制憲,請法國幫忙維穩並協助憲政典範轉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解決的方法就是要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核心價值,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政府,遵守聯合國憲章。詳見《永久和平法》。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香港基本法第§39條明定「國際人權兩公約的自決權,並予以實施」,香港人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瑞士的公投提案只要5萬人連署就可以,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法》。
最高層次的政府改革,就是憲改,摩爾多瓦總統應參考《永久和平法》將國家體制調整為人民管理政府的憲政模式,建立人民為起始點的分權機制,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1/4。詳見 《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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