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的盡頭,就是地球村統一,世界一家(印度傳統價值信仰)、天下大同(中國傳統價值信仰)、世界一公國(西方價值信仰:聯合國)、人類一家親(西方價值信仰: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凡禁止人民公投自決之議案,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憲改必然涉及一中,只要不改國號,必然是鬥而不破。天時地利人和的世局都不利於台灣!國會應先立「創制權」的《公民投票法》,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成功仍是功歸蔡總統,不成功也贏得美名。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宋楚瑜經常說:經濟問題在政治。沒有好政治,不會有好經濟。如果憲法不改,即使神仙下凡也束手無策,經濟永遠無望?唯有全面憲改,政體改為改良式半總統制,立法體制採改良式委員制國會,委員長民選得兼任經濟部長。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扁+馬相繼擔任總統八年,興國無方,治國無策,讓全民失望透頂;憲法是國家興亡所繫,有偉大的憲法,才有偉大的人民。人民應該直接行使制憲權,推動憲法大改革,一步到位,不必常常上街抗議。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對獨裁者的崇拜者,就是要延續獨裁,對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繼續傷害。台灣現行憲法是人民的惡靈、不是國家的靈魂,要去除惡靈就要全面大憲改。同時實踐轉型正義。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以公投決定是否廢除獨裁者紀念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決斷。
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絕對的可怕。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連美國都出現問題。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緬甸和平長路漫漫,原因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的席位,而且不需經過選舉。為解決緬甸的民族與宗教問題,緬甸須大憲改,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同時,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政府保障人民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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