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要全面憲改,依據人權兩公約,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台灣應學習瑞士「廢核案」公投、紮根「搖籃到搖籃」的永續發展觀念。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世界和平才會誕生!中國宣稱不放棄武力犯台,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民主化。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國儼然是想創造一個世界,一個聲音的社會。中國人民應出面重新制憲,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以前納粹一黨專政,導致二次世界大戰慘劇,今天中共一黨專政,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人民民主化,引領中國現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權力導致腐敗,泰國憲法機制失靈,泰國應該要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總理任期1年,國會議員出任者當屆任期中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新政府要一改以共反共、以貪反貪、以黑反黑的舊習。銓敘部公佈年金最新精算結果,軍公教退撫基金負債高達兩兆三千多億元,要改就要立即推動憲改,任何公共議題,全體住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肅貪唯一良方就是民主法治、分權制衡,分權就是將中央、省級的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中央立法,每年改選1/4、地方立法,兩年全面改選;民選首長一任五年,六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長期的黨國體制,形成國民黨國庫通黨庫的貪腐結構,國民黨黨產都是從掠奪人民資源而來的,作為選舉買票經費,又不敢公佈歷年總統選舉經費支出,國民黨應該推動全面憲改,堅守實現轉型正義。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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