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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達觀點:人民參與偵審並非司法改革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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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達觀點:人民參與偵審並非司法改革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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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方
司改最佳解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參選資格與總統相同,自律無用、他律才會成功
(處方箋:Larry Lai / 2017-09-07 14:00)
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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