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標準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蘇格蘭獨立二次公投 英相軟調拒絕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引用來源:
自由時報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問題
蘇格蘭獨立二次公投 英相軟調拒絕
自由時報
解方
凡涉及國家主權事項,應由全體住民公投自決
(處方箋:Larry Lai / 2017-09-07 14:00)
台灣應學習蘇格蘭獨立公投經驗,實踐典範轉移,任何公共議題,人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凡禁止人民公投自決之議案,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國會應先立「創制權」的《公民投票法》,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媒 體 回 貼:
自由時報
美國務卿︰對北韓動武是選項
【司改交鋒】局外法律人冷眼旁觀司改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