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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像郭瑤琪、江國慶誣陷冤案只是冰山一角。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中方不參加「禁核條約」談判
社論》深化「再次外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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