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標準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立院外交委員會 藍委缺席散會收場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引用來源:
中央通訊社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問題
立院外交委員會 藍委缺席散會收場
中央通訊社
解方
憲改國會採用改良式委員會中心主義制,每年改選1/4委員會
(處方箋:Larry Lai / 2017-09-07 14:00)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媒 體 回 貼:
包括印度、中國在內 全世界「空氣污染」最嚴重的5個城市
台灣參與WHA 陸學者:關鍵九二共識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