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中央通訊社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衛星影像顯示 北韓核試場址恢復活動
美國朝鮮走上對立與對話的分水嶺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