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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提出關於恐怖組織“伊斯蘭國”的思想鬥爭模式,並檢視伊斯蘭國招募人員的方法,提出反極端主義的宣傳方式。
根除恐怖主義需透過各國合作,各國合作的源頭,在於法規機制。各國建立反恐聯盟可透過立法全球參與。國會立法,不分敵友,一國1到2人,定期代表其國會參與,各國代表直接在對方的國會上,研議反恐共同方案。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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