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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立法委員立法品質和效率都不好,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與時俱進,立委應隨時與民意連結,所以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社論》中國政策不能自欺欺人
蔡英文談兩岸 拋「三新」主張-新情勢、新問卷、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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