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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
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 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朝鮮官員:若條件合適 願與美國對話
一例一休--低薪更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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