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大紀元(美洲)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頭條-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愛爾蘭議會推動立法
傳伊斯蘭國證實 領導人巴格達迪死亡
 
Go to top